民事诉讼如何立案
民事诉讼如何立案,看似简单的问题,实务中往往立不了案,主要问题就是无法提供原告或被告在经常居住地满一年的证明材料。今天上海恒德律师事务所民事律师就来简单说一下。
在一般的这个民事诉讼程序中
到底哪一个环节最为重要
通常理解我们认为收集证据最重要
因为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
但是在诉讼实务中
真正最重要的是立案
因为一个案件如果立案都立不了的话
那么后面的诉讼程序啊就无从谈起
之所以谈这个问题
是因为我自身的一个感悟
前几天上海的一位网友王女士
他自己到法院去起诉
几经周折
跑了四五趟相关的职能部门
就是立不了案
那么我就来说一下这个案件的经过
以及这个案件对我们的启发
原告王女士和被告在同一家工厂上班
因为这个借款纠纷
原告将被告受制于法院
原告被告的这个主体资格都是合法的
也就是说有明确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以及明确的住址
但是法院要求
原告提供被告在上海居住满一年的这个证明
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法院就无法确定这个被告经常的居住地,管辖权的问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诉讼管辖的相关规定
我们要起诉个人为主体的被告的时候
有两种管辖范围可以选择
一种就是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一种就是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而被告经常居住地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比如说以上海为例
最有利的证明就是居住证
而被告没有办理居住证
也因此法院就立不了案
于是就想
既然被告方的居住满一年证明没办法搞到
那我们可以从原告方入手
提供原告居住满一年的证明
因为借款合同纠纷
也可以到原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来立案
以达到法院要求的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的要求
但遗憾的是这个王女士啊也没有办理居住证
于是王女士就选择了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说你这个案子属于民事纠纷
不属于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他们也管不了
就这样这个被告就在原告所在的工厂上班
两个人还天天见面
但是呢就是不能起诉他
当然我们也可以选择向这个被告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被告户籍所在地远在1000公里以外
为了几万块钱的金额
这个要去立案开庭申请执行
来回没有五次你根本是跑不下来的
算下来也是不合算
那么像类似这样的案件,以后就要注意了
这个居住证,我们在上海是一定要办
否则将来有纠纷的话,可能连立案的机会都没有
明白了吗,以上就是民事诉讼如何立案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法律问题可以来电咨询恒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民事律师。